[博士]济南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12月05日 00:00 管理员 点击:[]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济南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2015年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临床医学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2名,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博士招生专业目录:http://yz.ujn.edu.cn/bszszyml.asp

三、招生方式

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普通公开招考。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

(3)获得学士学位后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2015年9月1日),进修过硕士阶段主干课程5门或5门以上且成绩合格,并在相应的科研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且不得跨学科报考。具体条件为:

近五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5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3篇被SCI或EI收录的论文,且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

4、有2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于复试时提交。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报名、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2月5日-2015年3月15

报考我校博士生的所有考生须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请登录:http://yz.ujn.edu.cn/boshi),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

(二)所有考生须于2015年3月16日到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不进行现场确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准考试。

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③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或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提前毕业的硕士生还须提供学校同意提前毕业的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被录取后,必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④同等学力考生出具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通过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按规定缴纳初试费,现场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18,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5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方式为笔试。

(二)复试及体检

1、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及分数线,并于3月19日下午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时间为3月20,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并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含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

复试时需要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资格审核中的②、③、④材料;

(2)两份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

(3)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4)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供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5)政审表一份(点击下载)。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到学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鉴于临床医学专业的特殊性,肝功能异常、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及肢体残障者,不宜报考临床医学专业。

(三)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

2.“思想政治理论”加试在初试时进行,其他科目加试在复试中进行。加试具体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四)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山东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鲁价费函[2009]87号文执行。

七、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不能按时转入我校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制及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7年。

九、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十、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金额为12000元/人.年。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一等学业奖学金:18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20%),二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40%),三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40%)。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学校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每生每年3万元。

(四)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导师须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原则上不少于博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

(五)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凡是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

(六)其他奖学金。

十一、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二、其他

(一)我校不提供任何与博士生入学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请考生及时关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四)博士生招生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等事项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我校将热情为您提供服务。

网址:http://yz.ujn.edu.cn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765949、89736986

办公地址:济南大学行政办公楼6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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