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2015年博士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现对学校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参照制定本学科详细的复试录取方案。
一、复试工作要求
1、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学校统一制定,外国语成绩分数线根据考试情况划定,业务课成绩分数线划定60分为合格;各学科可在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学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的比例不高于3:1,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各学科应成立由招生导师及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教授参加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要求,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复试工作,确定复试方案,包括复试内容和办法,确定复试成绩评分标准;做好复试记录,给出复试成绩和评语。
复试小组要本着对学校招生质量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公正、公平地做好复试工作;有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学科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3、复试小组要制定明确的复试方案,包括面试成绩、科研工作成绩和考生综合能力评定的办法,并保存好复试小组成员的原始成绩记录,随复试记录一起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存。复试方式和成绩评定办法要在复试前向全体考生公布。
4、复试主要根据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改革选拔方式和内容,在注重对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能力考核基础上,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并应着意选拔在学术科研方面才能突出者。
复试小组需审核专家推荐信后并留存。
5、复试采取面试为主的方式,根据学科特点,也可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以半小时为宜;复试成绩(含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以100分记,以60分为合格标准。
为加强相互监督、增加打分的透明度,提倡在面试时实行现场亮分制。不能现场亮分的可在整个复试工作结束后,向全体考生公布复试成绩。
各学科要安排2人专门负责现场考生成绩的统计、登录工作。
6、思想政治考核及政审结论以合格、不合格记。
7、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满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对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应加强复试环节,对其复试的内容应更广泛、更具体一些。
二、复试时间安排
1、3月19日公布初试成绩,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分数线),各学科可在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学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3月19日下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报到及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20日上午8时,空腹到校医院体检,体检费60元;随后携准考证、身份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复试费180元,并提交政审材料。
3、复试(含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面试):3月20日下午,地点:详见各学院安排。
4、同等学力人员加试:3月20日晚,地点:各学院安排。
三、录取工作要求
1、复试小组要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考核及政审不合格、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各学科复试录取方案中要有总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序录取办法。
4、拟录取名单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同意后方可录取。
5、由于招生计划有限,考生一旦被确定录取,往届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机要寄送人事档案,否则不予录取。
6、各学院应于3月31日前将复试记录、复试原始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其他
复试方案和复试安排请于3月12日以前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周长民
联系电话:82765949,18765829707
附件:各学科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3、临床医学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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